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Mozilla Taiwan 實習生活 (1)

想不到暨上次寫了一篇 Mozilla Taiwan 實習生活 (0) 之後
本來預計一個月寫一篇,結果一富奸就到現在才寫第二篇
如果想問為什麼第二篇的 title 卻是 (1) 的話
請問你身邊資訊背景的朋友,我懶得跟你廢話

Anyway, 如果有人在期待系列文的話還請見諒
因為我實在他媽太忙了
正文開始

十月初的時候,Mozilla 總部召開了全球性的高峰會
地點分別在舊金山、多倫多、以及比利時布魯塞爾
雖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小魯一隻也能去
不過總之我就去了舊金山
而且... 是的
機票和住宿的錢都是 mozilla 出的
住的還是 4.5 星級的飯店
那個床啊... 那個枕頭啊...
真的是讓你一躺就不想爬起來

Mozilla Summit 和其他科技公司最不一樣的地方是
大家可能以為科技公司的會議都只著重於技術、最新科技的展示
但身為一個 Open Source 組織
Mozilla Summit 議程涵蓋了科技、人文、社群、設計... 等眾多議題
議程分為三天,早上都是 General Session,由公司總部各部門 Leader 講述關於現況、未來發展等等
比較特別的是下午的 Open Session,Open Session 的是由 Session Leader 將大家帶開分成若干小組做 Brain Storming,有點類似 Workshop 的性質
Open Session 場次眾多,而且全部都擠在同個時間,意思就是你不可能參與到所有 Open Session,就挑你有興趣的進去和大家一起討論,而討論議題從科技、設計、甚至連政治、隱私等等你想得到的,通通都有,這部分對我來說真的很累人,畢竟是來自世界各國的人齊聚一堂,要聽得懂所有人的口音之外,還得想你要怎麼回覆,真TM超累,所以我常常亂入一半因為時差開始頭昏,然後就跑回飯店睡覺了XD

中午吃飯時間 Mozilla 當然也沒閒著,第一天飯店長廊上是來自各國擺的攤位,除了可以和各國不管來自公司、社群的正妹人喇賽之外,還有各國眾多展示品可以拿,收穫相當豐富

這是我與一對日本社群裡夫婦的合照

這是我與 Miku(初音) 的合照,應該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跟 coser 合照吧

而第二天中午的攤位則是 Mozilla 最新科技的展示,因為需要保密不能拍照,但我想稍微透露一下應當是無妨,除了一些 Mozilla 與 Epic Games (War Gear 戰爭機器製作公司) 的合作成果外,還有 Win8 Express 版的 Firefox, 大家所關注的 Firefox OS, HTML5 Web Game 等等,對於像我這種技術宅來說根本是天堂。
其中最令我驚豔的一點是我最近狂推猛推的 Firefox Nightly,在這個未來發行版有許多令人驚艷的設、UI/UX,介紹影片如下:

除此之外,要再特別點出來講的東西是三個 Web Developer 可能會有興趣的玩意兒
  1. Shumway: Shumway 簡單來說就是透過 HTML5 的技術去開啟用 Flash 做的東西,以往我們為了看某些用 Flash 寫的網站、影片播放器等等,都非得下載 Adobe Flash Player 才可以,今天有了 Shumway ,就不需在下載 Flash 外掛程式了。但其實這也不是 mozilla 第一次做出可以取代 Adobe 系列產品的新功能了,Firefox 早就內建了 PDF reader,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在線上直接瀏覽 PDF 檔不需要另開 Adobe Acrobat Reader 的原因,順帶一提,Firefox OS 的起源就是這個 PDF.js
  2. Appmaker: 根據官網說法:「它讓打造跨平台的 HTML5 APP 變得極度簡單,只需要把一些簡單的原件,例如:按鈕、選單… 丟進 canvas中,任何人都可以打造自己專屬的 APP,並且可以在任何支援 Web 的裝置上執行,包括智慧型手機。」
    那我個人的看法是這對於要製做一個 App 的雛形,或只是以內容為主的 App 來說是很有用的工具,至於要製作一個複雜一點的,我覺得拿來做 Mock-Up 就好,不太可能只用這個就做一個比方說像 LINE 等級的 App
  3. Together.js: 這是一個我覺得超屌的東西,要在你的網站加入這個外掛引入只需要兩行 code,你的網站就能開啟像 Google 文件達到多人共同編輯的效果,也跟 Google 文件一樣會顯示 Label Highlight 誰在改哪段之類的,這我親自使用過,功能性方面我覺得再加強的話甚至有潛力取代 Google 文件
談點吃的好了,美國食物吃一天還好,吃了三天下來發現還真TM難吃,吃來吃去都是那些爛東西,培跟、熱狗、臘腸、麵包、可頌、肉捲... 難喝到炸的柳橙汁,幸好晚餐餐廳有準備了各國口味的料理,至少能吃到東洋的食物,以及喝不完的紅酒,揪~甘~心~
比較特別的是白天時外面總是有一台 Mozilla Cafe 車,由於排隊人潮過多,所以我就懶得去排了,也不知道喝起來怎麼樣呢。

這次 Summit 最受歡迎的角色當然就是 Firefox 的吉祥物 - The Fox 啦,以下是我與 The Fox 的合照
So... what does the fox say? He says: I love Mozilla!

最後一天議程閉幕後,我和我的老闆還有校園大使們以及一些亞洲人,我們一群 Yellow Monkeys 殺去了 Mozilla 位於 Mountain View 的總部,拍了些有趣的照片
工程師會變胖不是沒有原因的

老大 Mitchell Baker 的位子
Firefox 在某天單日下載量 800 萬次的金氏世界紀錄
這張超酷的啊XD
酒吧吧台,耶~
Mountain View 的 Mozilla Space 還有 XBOX, PS4, 最重要的是還有 Guitar Hero 搭配整套吉他跟鼓組,這也太 Rock 了吧!可惜我忘了拍QQ

離開時一名恥力滿點的洋屌跟我拿伸手菸
雖然說沒碰到 Javascript 發明人 Brendan Eich 跟他合照有點可惜,不過強者如我還是被我碰上了 Mozilla 現任技術傳教士 Christian Heilmann,還和他聊了我基於興趣、偶像崇拜...等動機,自動自發找了一群朋友翻譯他的影片等等,他感到非常高興。我的感想是:濃濃的英國腔...

兩位傳教士,耶~
最後一天晚上吃完晚餐居然還有 Party Time,還請了聽說很大咖的 DJ,我是覺得一堆宅宅請大咖的 DJ 好像有點浪費啊XDDD 不過還是可以看到一些歪果人玩得很嗨,呈現一種歌舞昇平的歡樂氣氛。
宅宅們,跳舞囉~
最後附上一張我在九月多上新聞的照片做為炫耀文的結尾,當時我還是火狐梁朝偉,現在是火狐山下智久。
帥啦幹
p.s: 話說 Summit 其中一天中午,我終於鼓起勇氣搭訕了台灣 UX 部門的陳妍希
我:「前輩妳好,我是...」
結果前輩居然超親切地主動與我握手 >////////////<
之後小聊了一下,我的感想都在下面這首歌裡了



那麼,大家下回再見。

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9 件你不知道 Firefox 比 Chrome 優秀的事

非關 mozilla,其實打從我高二就開始用 Firefox 以來
我只有短暫跳槽到 Chrome 半年
所以我自認「身為一個資深使用者」
我寫這篇絕對是綽綽有餘、相當具有說服性

瀏覽器這種東西幾乎已經變成打開電腦必開的軟體
當然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優秀的瀏覽器當然很多人用、再爛的瀏覽器( 例如 IE )也還是有人用

打從我一年前加入了 mozilla 之後便一直有人問我 Firefox 跟 Chrome 比起來好在哪
各種人、各種場合、各種性別... 問到現在讓我煩不勝煩
乾脆就來寫一篇我認為 9 個 Firefox 比 Chrome 優秀的地方
那優先順序就以我以使用者優先角度來做個排列

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歌詞賞析] 九局下半 - MC HOTDOG

廢話先不說
連結先上


多數人對於熱狗 MC HOTDOG 的認識幾乎都是從我愛台妹
但對我來說,我從小學五年級聽他的歌長大
當時他還只能算地下歌手,作品充滿了批判性,髒話連篇
這首九局下半也是他非常早期的作品,但罕見地這首比較像是抒情歌
當年聽沒啥感覺,最近翻出來聽才覺得非常觸動人心
甚至聽到數度落淚,因此在此做個簡單、毫無代表性的歌詞賞析

熱狗在這首歌用棒球比賽來比喻人生,而我們的年紀正在青春的九局下半
在堅持理想的同時,難免迷惘、迷失... 忘記自己最初的夢想是什麼
又... 在這場比賽結束後,下一步該怎麼走...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21世紀文藝復興 - 論玩音樂跟寫 code 的相似度

先前在自家公司的 Blog 看到這篇文章
捲起袖子與我們一起營救 Web
覺得 Mark Surman 很酷
故寫此篇廢文以茲感想發表、見賢思齊

我是說... 如果世界上沒有計算機、沒有程序員
會怎麼樣啊?
 
好像也不會怎樣嘛(那你讀資工系幹嘛
我知道現在 coding 正夯,一堆科技媒體鼓吹 everybody 寫 code
甚至說出學音樂、學英文都不重要... 學 coding 最重要等等
你如果要仔細追溯計算機的歷史...
頂多也只到17世紀詩人拜倫之女---Ada Lovelace
在那之前大家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那如果世界上沒有音樂會怎樣?
我會說那是無法想像的單調、乏味、空虛...
簡單來說就是無聊到爆了

回想我大學玩音樂的日子(如果 cover 別人的歌也算玩音樂的話)
拿起監聽式耳機、抓歌、把譜寫出來、加些自己的東西
練團時要跟其他樂手之間協調,什麼時候誰 solo...
哪邊誰跟誰要配好... 哪邊想加一段什麼東西
這些都是很隨性、即興的、真實的...
目的只有一個:我們來完成這首歌,製造出屬於自己的噪音

...只要拿起鍵盤就能銜接全世界並弄出一些有趣的東西。因為和其他人有著相同的搖滾小痞子基因 ─ 堅信所有人都應該能為自己發聲... by Mark Surman

那寫 code 又何嘗不是如此?
比方說你精通一個樂器、了解樂理,今天給你別的樂器你也能立刻上手
現在你精通一種程式語言、了解資料結構、演算法、編譯器... 今天換了一種新的語言、新的框架,你也能馬上熟悉、實作,絕對不是只印出個 Hello, world 而已

先求精、再求廣,了解理論,再開始搞出一些花樣,創造屬於自己的東西。
我相信對於玩音樂跟 coding 來說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