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回首來時路

引用自 Nico Kaiser


這幾年以來我一直在想

當年拼了命考進台大資工系對我的人生來說

究竟是不是一場錯誤?

原因不是因為大家常聽到的什麼... 興趣不合、能力不足啊那些

當初拼了小命苦讀的原因

是因為我相信寫程式能改變世界

這點我到現在仍深信不疑

比起寫企劃書、帶活動、喊口號

苦幹實幹絕對是最直接、最能力馬看到成果的途徑

不用等蝴蝶效應

而我懷疑我是否念錯系的原因

是因為我覺得一旦走上這條不歸路

眼前的終端機介面是黑白的... 人生也變成黑白的

編程... 編程... 為了這個捨不得放棄的工作

犧牲掉多少娛樂、休閒、甚至健康

而我本身又不是一個很會調配的人

一旦埋首就很難抽身、拉不回來

所以與其說自我要求高

不如說我不懂得自我控管

我正在期待一場長假

不碰任何 IDE、不開終端機

不看任何有有碼的東西

我想如此我才得以調適回來

想歸想,我又開啟了 IDE...

所以究竟我當年所選擇的

是一條更寬廣的路、抑或更狹隘的路?

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沒有菸抽的日子

引用自 LeRamz

















從開始吸菸到現在

差不多一年又多一些時間

甚至開始自己捲菸、購買各種口味的菸草引以為樂

很多人問我為何開始吸菸、是不是有人帶等等

原因只是因為我覺得生活很幹

找點娛樂排遣而已

我無法忍受那些我無力回天的事

一直以來,我透過自身努力、加上貴人扶持,確實獲得一些甜美的果實

我不相信這世界上除了我主動放棄之外

有什麼我辦不到的事

然而,總是有些卑鄙小人、那些見不得別人好、蓄意阻撓、酸言酸語的咖小

喜歡從扯人後腿、背後捅人一刀、或是幸災樂禍,獲得成就感

我的原則一直是正面衝突、以牙還牙、加倍奉還、奉陪到底

另一種人,吃人夠夠,三不五時喜歡利用別人

事實上我樂受之於人者多,重義氣、也非常樂於助人

但至少我還沒蠢到分不清楚誠意求助、跟佔人便宜的差別

那些令人無奈、憤恨、不甘心的鳥事我一直銘記在心

久而久之就化為一圈又一圈的煙圈、在還沒甜蜜地復仇前先一吐怨氣

吸菸的時候

我除了思索學業上、工作上的問題外

我也花了一些時間思考哪一天要徹底擊潰這些鳥人

這就是我吸菸的原因

以上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科技界的偶像崇拜與終南捷徑

在講偶像崇拜之前

我先舉個極簡單的範例...

請問你對 亞洲舞王羅志祥, 亞洲王子張根碩, 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韓國團體, 甚至 5566 有何看法?

問到這多數人可能都會冷笑一聲以表達他們對以上人名/團體的嗤之以鼻

此時 fans 就會說:『他們紅啊!你們這些人只會坐在電腦前的死宅男,有本事你去唱,去跳』

我的結論是,我發現一般情況下一個人會去討厭一個跟自已無冤無仇的明星只有一個理由

那就是討厭該支持者(也就是 fans )的各種支持,護航,挑釁... 等言行

說不定讓該明星跟 hater 私下交往他們會一拍即合

畢竟舞台上的形象都是公關團隊,經紀公司打造出來的,誰曉得林志玲的大便也是臭的?


以上講了一堆廢話,本文終於要開始了,這篇文章要談的是科技界的偶像崇拜

常常可以聽到『某某大大太厲害了,幾秒鐘破解XXX』,『某某大大那裡也很大!』等等

一時間大家突然明白宅男也能當明星,於是科技界也開始流行起藝名了

『你好,我是XX,我是個 Geek』

『我是XX,我是個 hacker』(臉書封面還不忘換成 Anonymous


這些奇奇怪怪的自稱讓人不禁回想起

中國古代一堆文人也很喜歡自稱 XX 居士

所以我猜測被時代洪流淹沒終究無法留名的小咖文人們

當時也一定跟風替自己取了個 XX 居士的渾名

某種程度上我認為這也是一種終南捷徑

你看 Linus Torvalds 有自稱 Hacker 嗎?

Bill Gates 有自稱 Geek 嗎?

沒有嘛!

所以我的看法是:別再幫自己取什麼渾名,什麼 hacker,認真提升自己的實力才是正格的

要努力產出一些大作品才是正經事 (話說本人目前也沒有產出什麼大作品就是了


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Firefox UX Nightly build - probably the best design ever


















這不是 Chrome,別再問了
本次去美國參加 Mozilla Summit 2013 一趟看到了這玩意兒的 Demo
這個東西是 Firefox UX Nightly*
也就是說這並非目前釋出的正式版本
可能不夠穩定,僅供測試,想嘗鮮的人使用
由於這個新的UI 設計在我看來實在太讚了
所以我甘願冒著地球毀滅的風險來用看看
目前就我再 Demo 上看到的幾個特點的 highlight (希望還記得全部 > <
以及我自身使用的經驗做個推坑簡介

管他去死我要立即體驗









一. 首先可以看到最明顯的差異是分頁標籤的樣式變得非常有流線感
但其實這在 Firefox for android 以及 Thunderbird 早就有了
這個設計還有個專有名詞,叫『Australis』
詳見:http://blog.bobchao.net/2013/06/firefox-australis.html

二. 眼尖的人可以發現『下一頁』的按鈕不見了!
其實沒有消失,只是 UX 以簡潔為目標刻意隱藏,需要時『下一頁』時就會自動出現
這部分就甭截圖了,有待大家自己去玩玩親自感受一下

三. 常用功能





















位於最右處,點擊後出現的是以圖示為主,文字為輔的功能列
仔細思考了一下,還真的是常用功能,尤其是我最愛的『自訂』也被加入常用功能了
I LIKE IT!

四. 自訂(說曹操曹操就到,前幾行才提到而已














說到自訂,一直是我從 Google Chrome 回到 Firefox 的主要原因
多數人並不知道 Firefox 的 UI 可以自行調整(像是哪個按鈕要放哪,哪個 bar 要放哪這種問題
同時這也是 Firefox 的獨家功能,你在 Google Chrome, IE, Safari 都看不到這玩意兒
新版的自訂比目前正式版的更加可視化,更好用,更容易理解
大力推薦親自操作玩一次


總結:
雖然這版本離加入正式版還有一段時間 (約莫還要幾個月才會在正式版看到
但我使用起來感受真的如同當時在 Summit 的 Demo 影片所說:
這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好的設計,不知道跟名稱叫 UX 有沒有關係就是了

不少人問我是如何從 Google Chrome 回到 Firefox 的
我就在本篇一次說明好了

我高中時買了一本電腦雜誌,才知道這世界上除了 IE 之外還有別的選擇
於是我就一路用到大三,當時因為灌了太多附加元件,以及 Firefox 當時效能表現不好(現在快多了
跳槽到 Chrome 一年多,之後因為開發需求,發現 Firebug 是史上最強的開發工具(沒錯,我覺得 Chrome 的 Console 還有 Firefox 內建的開發工具都比不上 Firebug
爾後關於我是怎麼加入校園大使,幹了一年多成為 Intern 的故事就不再這篇贅述

重點是說,多數人並不知道自己有選擇權
什麼是選擇權?你吃飯會選擇吃雞腿飯而不是豬排飯,吃餛飩麵會選擇吃鮮蝦餛飩而不是鮮肉餛飩,你選擇翹課回宿舍睡覺而不是去教室裡面趴著睡覺... 這些是我們日常生活可以聯想到的選擇權
然而多數時候,我們幾乎都是不假思索地作出選擇,卻沒意識到我們可能早就落入置入性或強迫性的行銷圈套裡,比方說雞腿飯的便當店故意把炸鍋放在馬路邊,你走在路上根本無法忽略炸雞腿的香味,於是你就走進去點了一客雞腿飯。

扯太遠了,那這跟 Firefox 有什麼關係?

小時候我們只知道上網要點那個藍色的 e ,後來才發現這個 e 不知長進、幾年才更新一次的東西根本是狗屎 ,但回到我剛才說我高中時候不知道除了 IE 之外還有別的選擇,也就是我不知道我還有選擇的權利。

所以我很慶幸 Firefox 讓我至少在上網這個最基本的需求還保有選擇的權力,無論是在前面所提到 UI 的調整,甚至是現在大家最關心的個資問題上(我是比較關心 UI 視覺調整啦

關於 Google Chrome,我一直不喜歡他的 icon,另外由於大家都知道 Google 的營收約莫有 90% 來自廣告,所以 Google Chrome 蒐集使用者資料也是非常容易聯想的,關於這點自己的瀏覽器做得很爛的 M$ 還拍了一支廣告抨擊 Google ,詳見:http://www.techbang.com/posts/13337-is-to-reverse-it-microsoft-latest-ads-dont-get-scroogled-exposure-attack-on-google-chrome-collects-users-privacy
而 Firefox 的 DO NOT TRACK 恰好可以反資料追蹤,讓使用者在個資問題的層面仍保有選擇權。總結來說,Mozilla 因為希望使用者瞭解自己有選擇的權力,能夠決定 web 呈現的樣貌,所以才開發了 Firefox 這個產品。

以上就是我平常不寫碼時開啟 Firefox 的原因。